谈0零〇
户雨雯(雷贤淇)
新近出版的大小词典和字典都可找到这个〇字。《汉语大词典》:“在数码中多记作‘〇’。如:二〇五号;一百〇八人;一九八〇年。”
根据《现代汉语规范词典》(以下简称《现规》)的释义:“〇”是“在小写汉字数字中表示数的空位,如:三〇一医院;公元二〇〇〇年”。《现规》“零”的其中一个释义是:c) 在大写汉字数字中表示数的空位,如:叁仟柒佰零伍元整。
《现代汉语词典》(以下简称《现汉》)的释义:“〇”是“数的空位,同‘零’,多用于数字中,如:三〇六号;二〇〇五年”。“零”在《现汉》的其中一个释义是:(4)数的空位,在数码中多作“〇”,如:三〇一号;二〇〇〇年。我认为《现规》对“零”和“〇”这两个数字的释义比《现汉》清楚。
汉字的“〇”比较圆,占两个字节。汉语拼音也和“零”一样是líng(第二声)。用汉语拼音输入ling可以找到〇。阿拉伯数字的“0”比较扁,只占半个汉字的位置。汉字的〇不能以阿拉伯数字的0代替,“一〇三回”若写成“一0三回”就显得不伦不类了。
再举个例子。《古今汉语词典》(商务印书馆)在词条[零碎]释义之后,所举的例子:堆积些零碎米麦在内(《古今小说》卷一〇)。这里“卷一〇”用的是〇不是零。
根据中国1996年6月1日实施的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第5条要求公历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用阿拉伯数字,如:20世纪80年代,2005年10月1日。南洋商报早就用这个方法写年、月、日了。《规定》也指明2005年10月1日也可以写做2005-10-01,仍读作2005年10月1日。年月日之间使用半字线“-”。当月和日是个位数时,在十位上加“0”。
按照《规定》,上列词典中所举的关于“〇”的年份例子(公元二〇〇〇年、二〇〇五年和一九八〇年),不是全部不合规范了吗?据《规定》的“一般原则”4.1条说明:“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,有的情形选择是唯一而确定的。”《规定》4.2条:“……遇特殊情形,或者为避免歧解,可以灵活变通,但全篇体例应相对统一”。我还是认为既然《规定》要求用阿拉伯数字记写年份,作为工具书的字典词典最好不要举如“公元二〇〇〇年、二〇〇五年”等汉字数字的年份例子。如果不可避免地要用它,应另外加以说明,如:《规定》要求年份要写成阿拉伯数字如“2005年、2000年”,以免引起混淆。
同样的,“公元二〇〇〇年、二〇〇五年”写成“公元二零零零年、二零零五年”,我认为也不对,那是小写汉字数字和大写汉字数字混用。要大写就全大写,用小写就全部用小写,大写小写混用就不一致了。
这是我对“零”和“〇”的看法,不对的地方希望大家指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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